首届嘉定区营商环境“体验官”两年受聘期即将届满,为保证该项工作机制延续性并持续发挥作用,嘉定区即将开展第二届“体验官”选聘工作。除各街镇推荐外,另向社会各界招募第二届嘉定区营商环境“体验官”。特公告如下
01
1.关心嘉定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类经营主体代表、商业协会代表、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、各界专业人士、新闻媒体工作者和有意愿参与营商环境体验的热心人士。
2.为人正直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。
3.熟悉了解政府管理、企业经营、市场运行等方面相关政策法规和实务操作,热心参与营商环境建设,愿意为嘉定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。
02
工作职责
1.结合所在行业企业经营发展和自身工作岗位,收集并及时反馈各类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,提出意见建议,并参与协调处理。
2.结合身边事身边人,积极宣传上海营商环境政策举措,一起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,扩大政策惠及面。
3.积极参加营商环境部门组织的政策解读、培训以及营商环境体验和监督活动。
4.积极为嘉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建言献策,参与营商环境各类政策制定。
03
招募程序
2.审核确定。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进行集中审核,审核后将结果反馈至申请人。“体验官”接到通知后,履行聘用手续。
04
日常管理
根据营商环境“体验官”的专业特长和兴趣,采取自主行动和分组活动相结合的方式。鼓励营商环境“体验官”积极参与体验监督活动,积极反映问题诉求。
每年对积极履责表现优秀的营商环境“体验官”予以表彰。“体验官”聘期为2年,聘期自发布聘书起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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